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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證專欄-FSC™ CoC新版標準重大變革!明訂勞工人權要求!

4 月. 15 2022

(文:蔡忠宏)

Forest Stewardship CouncilTM FSC™,森林管理委員會)成立於1993年,藉由制定森林經營原則與準則,來實現環境適宜、對社會有益、具經濟可行性的森林經營,以期在環境、社會、經濟三方面的互動模式中取得平衡,同時透過供應鏈管理,控管製造、加工、銷售林產品的業者,確保最終產品使用之森林材料來自 FSC™驗證的林場、回收材料和其它受管控來源,而非來自濫墾濫伐的森林。簡而言之,FSC就像是林產品的產銷履歷,透過系統追溯其供應鏈至上游林場或回收來源,以永續的概念使森林受到保護。截止至20223月,全世界已有超過2億公頃之森林通過森林管理驗證,超過5萬家企業取得產銷監管鏈驗證。

社會議題是永續發展的三大面向之一,勞工權益也一直是FSC認定的負責任森林經營的重要一環,在第四版FSC原則與準則中,「原則4社區關係與勞工權益」涵蓋了相關要求,到了第五版FSC原則與準則,甚至將勞工議題獨立成「原則2勞工權益與雇用條件」,顯示對勞工權益的重視。20211月,FSC做出了重大變革,將國際勞工組織(ILO)所制訂之核心勞工公約整合到 FSC的產銷監管鏈標準中。換句話說,也就是將工作者的勞動人權列入標準規範中,並要求所有取得FSC CoC驗證之企業,予以遵守。修正後的 FSC產銷監管鏈標準 (FSC-STD-40-004 FSC-STD-20-011) 包含了 FSC Core Labour Requirements (核心勞工要求),重點要求如下:

FSC-STD-40-004 V3-1 產銷監管鏈驗證,包括:
•不得使用童工、消除一切形式的強迫和強制勞動、確保就業和職業方面不存在歧視、尊重結社自由及集體談判的有效權利(例如工會、勞資會議)。
•採用和實施FSC核心勞工要求的政策聲明,並公開給權益相關方。
•組織應進行自我評估,並描述如何將FSC核心勞工要求應用於其組織營運管理。
•可以透過其他驗證(例如SA8000)來證明符合規定。
FSC-STD-20-011 V4-2 監管鏈評估,包括:
•稽核員與勞工代表及企業代表進行面談。
•確認企業已採用並實施相關人權政策或聲明,且公開給權益相關方。
•確認企業自我評估的結果,以及其對FSC核心勞工要求的符合性。

FSC在新版CoC標準中要求所有導入FSC CoC的企業必須符合勞動人權之要求,包括保護員工權益、禁止使用童工、消除強迫勞動、職場不存在歧視、自由加入工會等。FSC CoC驗證原本就包含了員工健康安全,本次改版更推廣到「勞工人權保護」的面向,除了透過FSC驗證來推廣森林永續的理念之外,企業亦可透過維護人權、提供安全工作環境等來善盡企業社會責任。

作者簡歷
台灣衛理國際品保驗證股份有限公司-稽核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