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HS指令
危害性物質限制指令(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 Directive,RoHS,2002/95 / EC)是歐盟在2003年2月所通過的一項環保指令,定於2006年7月1日起生效;要求電子電機產品裡不可含有鉛(Pb)、鎘(Cd)、汞(Hg)、六價鉻(Cr6+)及溴化耐燃劑多溴聯苯(PBB)、多溴聯苯醚(PBDE)6種有害物質。2011年7月1日RoHS指令修訂版(2011/65 / EU,通稱RoHS 2.0)於歐盟官方公報公告,並於2011年7月21日正式生效。
針對電子電機產品,RoHS指令已納入CE標誌要求。製造商在張貼CE標識時應確保其產品符合RoHS相關規定並準備相對應的聲明和技術文件。歐盟於2015年6月4日正式公告RoHS(2015/863 / EU)新增下列四項鄰苯二甲酸酯:
各會員國已於2016年12月31日,將新的法規要求納入國內法並於2019年7月22日起執行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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