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俊宏)
歐盟CSRD正式上路
歐洲議會已於2022年11月10日以525票對60票(28票棄權)通過了企業永續報告指令(Corporate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Directive, CSRD),正式取代了現有的非財務報告指令 (Non-Financial Reporting Directive, NFRD),同時該指令也於2023年1月5日正式生效。估計將近多達50,000家大公司以及上市的中小企業須依據歐盟永續報告標準(EU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standards, ESRS),包含ESRS重點提示文件(Cover Note),進行出版永續報告書。該指定所訂定規則也將有利於投資者和其他利益相關者確保能有效地獲得這些公司所評估氣候變化和其他永續性議題引起的投資風險相關訊息。
CSRD 將適用於具有以下條件的企業:
1.超過250名員工;
2.年收入超過4000萬歐元;
3.總資產超過2000萬歐元;
4.公開上市股權且擁有10名以上員工或2000萬歐元收入;
5.歐盟境內年收入超過 1.5 億歐元且在歐盟至少有一家子公司或分支機構超過一定門檻的國際和非歐盟公司。
CSRD 主要須揭露哪些議題
ESRS 詳細規定了 CSRD 要求公司進行的揭露。 這些包括與環境主題相關的揭露(包括1.減緩氣候變化、2.適應氣候變化、3.水和海洋資源、4.資源利用和循環經濟、5.污染,以及6.生物多樣性和生態系統); 社會主題(包括1.人人享有平等待遇和機會、2.工作條件,以及3.尊重人權、基本自由); 和治理主題(包括1.企業的行政、管理和監督機構可持續性作用、2. 企業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系統、3. 商業道德和企業文化、4. 企業與對於政治影響有關的活動和承諾,以及5. 商業夥伴的關係管理與品質)。
值得注意的是,在氣候變化方面,ESRS 將要求企業揭露其範疇1、範疇2以及相關範圍3之溫室氣體排放量,另外,CSRD 建議至少應制定 2030 年和 2050 年的溫室氣體減量之明確目標,以促進企業對於氣候變化風險因應與管理能力。因此,台灣企業應借鏡歐盟對於環境面主題要求重點發展其ESG報告予以實質性評估考量,包含制定減緩與適應氣候變化衝擊及循環經濟管理等風險與機會管理、目標及績效。
雖然目前CSRD先以歐盟內企業為明確實施對象,但歐盟也將積極與全世界就企業社會責任議題進行相關準則之調和,屆時也將會將CSRD廣泛地影響全球企業,包含對各類產業供應鏈衝擊影響,因此,全球供應鏈應更關注CSRD要求及其未來發展。
台灣各行各業應均具備揭露其氣候風險相關財務資訊與氣候績效報告能力,以強化其碳風險管理及創造企業營利,Bureau Veritas 擁有專業的永續發展專家團隊,能為客戶提供ESG驗證服務,是您最好的ESG保證選擇。
作者簡歷
- 台灣衛理國際品保驗證股份有限公司-稽核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