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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證專欄-從海洋廢棄物循環經濟創造新藍海

12 月. 1 2023

(文: 陳冠達)

ESG是2004年由聯合國全球契約提出的概念,從環境保護(E,environment)、社會責任(S,social)和公司治理(G,governance),促使企業對環境保護議題、社會責任議題及公司治理相關議題的重視,其中環境保護的相關議題,代表企業對環境保護永續的影響及責任,政府於今年1月份通過<氣候變遷法>,目標2050年完成淨零排放,揭示了台灣對環境變遷議題的承諾;根據國際資源委員會估計,全球有一半的溫室氣體來自於材料資源的提取和加工,因此循環經濟對減緩氣候變遷有很大助益,不僅能直接減少溫室氣體排放,也能支持再生能源的轉型。

近年來有關環境熱門議題,除了綠能、碳盤查、碳足跡之外,海洋廢棄物是另外一個對全球造成嚴重環境衝擊的重大議題,海洋廢棄物依其種類可分為寶特瓶、鐵罐、鋁罐、玻璃瓶、廢紙、竹木、保麗龍、漁網漁具、其他垃圾等九大類;海洋廢棄物依其分佈形式分為三類,分別海濱垃圾、海漂垃圾及海底垃圾,海廢無國界,海洋廢棄物隨著洋流漂流至各個沿岸國,據統計全球每年的流入海洋的塑膠垃圾為1,270萬噸,一幀幀照片投射海洋生物誤食垃圾,廢棄的漁具纏繞著海洋生物,導致海洋生物飢餓、脫水直至死亡,塑膠在自然環境中分解成塑膠微粒及重金屬,透過食物鏈進入人類的生活;台灣自2000年由黑潮海洋文教基金會發起清除海洋廢棄物活動,直至2010年數個民間團體成立清淨海洋行動聯盟,廣邀各單位團體認養沙灘,2020年公私協力清除了1100噸海洋廢棄物。政府單位及公益團體除透過教育學生外,也向釣客、海邊嬉戲的民眾、漁民與海員宣導不得隨意棄置垃圾。

回收再利用海洋廢棄物,促使循環經濟,減少對原物料的需求,自回收品中,創造新的價值,循環再利用,促進產業製程轉型,國內對於海洋廢棄物循環利用技術從啟蒙階段逐漸成熟,使得資源投入與廢棄,透過產業的需求端及供給端,建構持續完善循環利用的機制,從而達到排放減量化的目標;2021年4月環境部正式發布「海洋廢棄物循環產品標章推動作業要點」,規定產品含有20%以上的海洋廢棄物原料,經驗證後即可取得海廢產品標章。鑒於海洋廢棄物回收量不穩定,造成實務上執行之不易,環境部研議依海廢含量高低設計不同標章讓消費者辨識,5%、10%、15%及20%都可申請。

必維提供了「海洋廢棄物循環產品標章」驗證服務,以證明您的產品為循環經濟的一部分,提供利害相關者永續經營的承諾,另依政府採購法第96條明定「機關得於招標文件中,規定優先採購取得政府認可之環境保護標章使用許可,而其效能相同或相似之產品,並得允許百分之十以下之價差。」;此外政府研議回收清理處理費,只要是投入生產海廢產品的業者就可適用。企業永續報告書中許多企業以淨灘作為環境議題的考量,如通過「海洋廢棄物循環產品標章」相信能為您的企業永續報告書增加亮眼的一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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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歷

台灣衛理國際品保驗證股份有限公司-Fishery Inspector